院工会各分会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学问建设,丰富女职工文体活动,推进全民健身热潮,院工会决定举办“健身行动”广场舞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时间:2015年5月28日下午16:00(如有变动另行通知)
二、竞赛地点:学院田径场
三、参赛对象:学院在职女教职员工
四、竞赛项目及形式
1.以院工会各分会为单位参加比赛,每个分会组建一支参赛队伍。为达到活动目的,要求各分会80%的女教职工参加比赛。为确保舞蹈效果,参赛人数应为双数。若分会参赛人数不足,可两个分会合组一个队参赛。
2.参赛舞曲必须积极向上、符合主旋律、时长不超5分钟。
3.参赛服装由院工会统一购置,各分会上报参赛名单时请将参赛者服装尺寸一并上报(具体事宜请与教务处徐艳联系)。
4.评分标准(见附件)
五、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个,二等奖两个,三等奖三个。分别予以奖励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请各分会积极动员,认真做好此次竞赛的排练准备工作。
2.各分会将参加广场舞大赛的节目名称及参赛名单于2015年5月8日前交至院工会。
院工会
2015年4月24日
附件:
广场舞评分标准
精神面貌(2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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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人能较好地展现健康明快、欢乐和谐的学问特点,具有时代感、能抒发健康情怀,能够充分展示体育健身风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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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舞感(3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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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人员编排动作符合音乐旋律;音乐清晰丰满,有良好的视听效果。动作到位、富有节奏感、表情乐观自然、有较强的表现力,动作整齐一致,能充分展示本次大赛积极向上的体育健身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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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造型(2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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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赛过程中队形编排新颖、流畅协调,队形变化丰富,有特色、有层次、有艺术感染力。道具符合参赛内容和风格,与大赛主题相一致,起到很好的视觉冲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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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表现(3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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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统一,能反映大学教师精神风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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